25岁以前,我似乎都在演一个“有个性”的人。从穿搭,妆容,听歌,书单,到毕业后成为音乐节目电台DJ和财经新闻节目主持人,再到前后辞职7次开始做自媒体,和身边的参照物相比,我的选择向来小众。(甚至恋人和爱情模式,我都对寻常款不以为然。以及现在,我都在以一种颇有方向感的姿态在看待我的独身。)
如果我只能用一句话总结自己的性格,想都不用想,就这一句:我不喜欢跟别人一样。从小是,过去是,现在是,以后只会愈发地是。
有个常见的说法:「总是做出格的事,和大家的行驶方向背道而驰,只是单纯的渴望被看到。」这个底层逻辑一旦成立,那世界上所有叛逆的人,都只是内心有伤痕的人罢了。我不同意,我觉得内心有伤痕的人,根本不屑叛逆。
进入30岁以后,我的人生哲学和事业目标出现了一些互斥。当“个人特色”理直气壮地成为了一个互联网IP轮廓中最核心的视觉锤,我仍在被别人说“她好酷”的当下沾沾自喜;而内心深处我明白,想要“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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