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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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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腾新十年:中国移动互联网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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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中国互联网的“江湖群侠传”。 2010年之前,是中国PC互联网崛起和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巨头的发家史; 2010年之后,中国移动互联网呼啸而来,业界以为的既定局面开始涌现无限可能。美团、快手、抖音、今日头条、拼多多……许多新鲜面孔开始挑战三巨头的权威,催逼这个行业进行更多的技术变革。 技术、商业、竞争、资本、并购等,开始逐渐成为新十年的主题。 十年间,众多人、事、物或是昙花一现,或峰回路转,或强者愈强。中国互联网的历史,在纷繁的人物沉浮、企业兴衰、资本博弈之中书写。本栏目介绍了十年间中国互联网江湖中的著名事件、典型企业,以及颇具影响力的人物;让我们站在前浪的肩头,用长远的眼光,更好地谋划个人与企业的发展,学会通行世界的商业语言,推动国家更进一步的繁荣与开放。
中国经济2025:经济学家王德培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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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剖析世界和中国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分析世界经济的主要症结和时代变局下的中国经济新势能。如今世界经济正处于两个繁荣期之间的过渡期,推动上一轮繁荣的动能已显著衰退,中国唯有调整经济结构、顺应科技文明、切换发展动能,才能在经济结构性筑底中化危为机。 世界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地缘冲突加剧,逆全球化思维甚嚣尘上,新旧产业青黄不接,诸多不利因素制约世界经济走出衰退泥潭。困境之下,中国有自己的化解之道:以超级工程为代表的诸多大国红利,多元新兴产业合力接棒旧支柱产业,抢占科技红利与数智高地,把握中国企业出海的新机缘,上述要素将共同构成下一阶段中国实现经济筑底的主要动力。多重挑战之下,中国必须全面强化自身多元优势,方能在结构筑底后进入下一轮繁荣期。 《中国经济2025:结构筑底与化危为机》具体分析上述全球性挑战和中国经济独特优势,阐释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新空间、新机遇。本书实证丰富,分析透彻,探寻中国经济发展新动力,助力中国经济实现结构筑底,适合对中国经济发展感兴趣的大众读者阅读,也适合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参考。
日本商业400年:四大财团百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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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日本命脉的四大财团——住友、三井、三菱、安田,是如何发迹的? 背后又隐藏着哪些日本崛起的秘密? 三井财团从一个小绸缎庄成长为拥有雇员 24 万的大财团; 享誉世界的三菱财团最初只是个贩卖天水桶的小作坊; 有着 400 多年历史的住友财团拥有多个世界 500 强企业; 世界大商业银行富士银行的前身只是安田财阀的一部分…… 日本风起云涌的 400 年商业史中能告诉我们什么? 一个国家强大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中日两国走上不同政治经济发展道路的原因是什么? 稻盛和夫、吴晓波作序推荐 出井伸之、水均益、张颐武、加藤嘉一、许知远倾情推荐 尘封已久的故事,从 16 世纪开始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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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详情

# 雷军创业历程

# 小米科技成就

# 硅谷之火影响

# 金山上市历程

# 雷军天使投资

# 互联网营销思维

# 饥饿营销争议

# 行业颠覆模式

# 乔布斯式产品

# 小米单品战略

雷军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加入金山软件,29岁成为总经理,带领金山于2007年在香港上市。然而对比同期互联网企业市值,他选择离开并转型天使投资人,在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领域构建投资生态,成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外的第四极。受《硅谷之火》启发,他始终怀揣创业梦想,最终于2010年创立小米科技,以互联网思维颠覆传统手机制造业。
小米采用单品策略和极致性价比模式,2011年首款手机发布后迅速崛起,2015年以超7000万台出货量稳居国内第一。雷军在营销中借鉴乔布斯风格,注重产品体验和发布会仪式感,但其否认外界争议的饥饿营销标签。小米的互联网营销思维聚焦顶层设计、产品创新和渠道变革,成为商学院研究案例。
作为中国最接近乔布斯的企业家,雷军通过小米实践验证了跨行业颠覆的可能性。尽管2016年面临增速放缓质疑,他仍坚持用互联网思维重塑制造业。从金山到小米,雷军的创业历程印证了“一万小时定律”,其管理思想正持续影响行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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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与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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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税务师事务所-税务政策轻松听一听就知道 股权转让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 一、增值税 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重组过程涉及的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作了明确。     三、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四、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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