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1 第02节:公司的产生(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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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千汐

白千汐

我命由我不由天,种花得花,种豆得豆,今天种下的因,是明天得到的果。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改变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让我们一起从今天开始从微量的积累迎接质的飞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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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

# 连带责任

# 教育

# 出资瑕疵

这段内容主要讨论了公司的出资瑕疵问题,特别是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的责任。股东应承担补足出资并赔偿公司因资金短缺造成的损失的连带责任,特别是在发起人合伙性质中,全体股东需对公司的出资总额负责。此外,还强调了有限责任原则和补充赔偿的特性,即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仅对未出资部分负责,并遵循一次性补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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