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叨叨年糕陪你聊轻话题。大家好,我是本期轻话题值班人,叨叨。
本周又是某一天的中午散步的时候,我和同事聊到了“自己人”这个话题。事情的背景是这样的:我这个同事是我们公司开发部门一个小组的负责人,以下我们就称她为小组长 A 吧。他所在的部门在上海有两个这样的小组,也就是说还有一个和她一样角色的小组长,以下我们就称另一个小组长为小组长 B。这俩小组长的老板是同一个人,我们就称他为老板 C。小组长 B 已经和老板 C 共事多年了,好像现在是在一起合作的第三家公司,并且他俩一直是直属的上下级关系。小组长 A 和老板 C 虽然也一起合作到第二家公司,但在前一家公司的时候她俩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汇报关系,虽然在一个大部门,但是是不同分支的。
我原来以为小组长 A 和老板 C,以及小组长 B 和老板 C,他们各自都是合作多年的自己人。但显然,如果非要分一个亲疏远近,小组长 B 和小组长 A 比起来,绝对更是老板 C 的自己人。如此,对小组长 A 来说一直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痛点,这个痛点我非常能理解,也觉得这很难解决。怎么说呢,小组长 A 必须在各个能够量化的领域都明显比小组长 B 强,那么,才能在绩效评估上比小组长 B 好,但这很难。
你换个角度想,如果小组长 A 真的能够全面碾压小组长 B,那她应该也可以迈向 next level 了,不应该再屈居现在这个岗位了。可是现状是两位小组长都非常优秀,也足够称职,但各自的绝对擅长领域还是有区别:小组长 A 更擅长沟通和计划调度,小组长 B 在技术上的积累更深。对于他们的岗位,你很难说这两点哪个更重要,更何况在各自相对不擅长的那块也并非短板。因此,小组长 A 的这个痛点局面很难突破。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其实无关老板 C 是否公平。他们三个人都很优秀、很专业,也都是实事求是的人,但“自己人”的分量确实很重。其实因果链可能不是“因为是自己人所以被偏爱”,而是恰恰相反,“因为偏爱所以成了自己人”。
我们之前聊“我们”的时候也谈到过,“我们”是一种阵营的划分:你和你的自己人形成了“我们”。而形成的“我们”之间必定存在彼此认可的基础,并不是随便谁凑在一起都能形成“我们”,甚至不是共事多年的同事也都能形成真正的“我们”,更多时候只是貌合神离。
我觉得在职场中,这个彼此认同的基础就是“正确的做事方式”。这种“正确”往往来自你所服务或正在服务的公司的企业文化或做事流程里,那些你认为有效、高效的方法都会成为你脑海中“正确做事方式”蓝图的要素。
所以像小组长 B 和老板 C 这样多年共事的人,他们对“正确做事方式”的蓝图大体一致:哪些场景下口头沟通更高效,哪些场景下需要书面邮件;哪些地方要管得细一点,哪些地方可以管得粗一点——管得太细会把时间花在没必要的细节上,管得太粗又可能遗漏关键环节。其实这些做事方法本身没有绝对的正确或错误,大抵还是要根据共事对象和公司的文化,在不同场景下做微选择,也算是一种共同的思维和行为逻辑。我觉得小组长 B 和老板 C 在这方面是一致的,可以概括为“互联网+外企”两种教科书式“正确做事方式”的融合。再加上他们多年合作积累的信任,形成偏爱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吗?我们也要尊重这种长期合作形成的默契——这又不像谈恋爱,哪有那么多空降战胜青梅竹马的戏码。
所以,小组长 A 真的很难破局。好在我们公司的竞争并不激烈,彼此之间利益关系也不强,总体还是比较和谐的。非要说小组长 A 有什么比不上小组长 B 的,可能就是运气不够好,没有遇到一个可以多年追随的好老板。
所以我之前总是说,作为一个打工人,我真的很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合作默契的老板,然后跟着他做大做强。
好了,希望我这辈子还能遇到我命中注定的老板。今天就先聊到这里,我们下期见,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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